2011年,河南省安监部门就监控系统建设范围出台相关文件要求:“省级监控平台向全省各个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开放系统平台客户端,各相关运输企业应通过各自平台客户端接入到省级监控平台,对自己所属的车辆实施有效的监管”、“没有建立本企业车辆监控平台的单位,可直接接入省卫星定位车辆监控系统,以减少企业投资。”
可在河南省周口市,所有客货车的年审必须按照地方要求,不管车辆原来安装了几台GPS定位器,都必须重新安装由交警部门指定企业售卖的GPS定位器,否则车辆年审不予通过,并且费用是原安装成本的三四倍。
相关部门的这种做法,直接导致周口市6万多客货车辆都必须重新安装GPS定位器,重复交纳相关费用累计高达1.2亿多元。
近日,河南周口大货车车主反映称,车辆在年审各项达标的情况下以GPS客户端不能联网为由拒绝核发年检合格证,并要求车辆重新安装指定公司品牌高达2000元的GPS定位系统。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事件:年审通过却拿不到合格证 涉嫌强卖GPS设备
周口一名张姓车主向记者反映说,他将自己的货车委托给周口某汽车服务公司审车,车辆各项指标均合格,但是却一直拿不到合格证。去交警部门询问时,被告知:除非他再花2000元到交警部门指定的、与周口电信公司合作的GPS品牌销售商处重新安装一个方可通过。
张姓车主对此很难理解,因为他的货车已经装有两个GPS定位器。第一个为分期付款购车时银行所装,第二个是运输公司便于公司调度安排所装。
“我车上如果没有再安装一个可以,可我已经有两个GPS定位器了,为什么还要重新安装?运输公司安装的就能满足监控要求,要不如何调度?现在交管部门强制要求安装的GPS定位器价格要比外面的贵一倍之多,这和变相强卖GPS有何区别?”张姓车主气愤地告诉记者。
为此,这名车主已经在当地奔波一周,他表示再解决不了就去外地审车。因为,外地就没有这么麻烦的问题。
调查:利民之举生民忧 车主负担不起
记者随这名张姓车主前往位于周口市周项路上的汽车检测站了解事情具体原因。对于年检合格证和GPS定位器价格问题,检查站梁元站长表示,这事情与他们无关。
“我们只负责审车,检验合格证由交警队颁发。我们也比较被动,因为这个GPS定位器的问题,现在很多车就不来我们这里审了,我们还要做车主的工作。”梁站长语气中透着很多无奈。
据他透露,因为周口牌照的车在外地发生过特大事故,引起了领导重视,故此有这一要求。
在汽车检测站院内,记者见到很多来这里审车办理GPS业务的车主,便上前与其交谈,了解情况。
一王姓车主告诉记者:“他是昨天来到这里的,车已经审过了,还是不合格,原因是还要安装一个有他们指定的所谓有很多功能、价值2000元的GPS定位器,这个我接受不了。之前在我所属的运输公司都已安装一个,才几百块而已,功能也和他们说的一样,凭啥还要我们再装一个GPS,而且还那么贵?”
他同时告诉记者说,像他这样情况的车主很多,迫于无奈,有的车主只好再掏2000元安装一个。
这时旁边的一李姓车主也上前向记者提出了同样的问题,还给记者算了一笔帐。他说:“我们整个周口市有60000多辆营运车辆,每个车上必须要装一个有检测站指定的2000元GPS的话,这60000多辆营运车上的GPS加起来就是一个多亿啊!这么多钱都去了哪里?是否上缴国家财政部门?我们能上哪儿说理去啊......。”
随后,记者前往周口市交警支队信息监控室了解情况。一杜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只要是周口牌照的货车,不管运输企业是哪个地方的,都可以在这里审车。
针对安装两个GPS定位器还要求重新安装的问题,他表示那是因为之前的两个不具备提醒监控等功能。对于如何鉴定其是否具备该功能,怎样解决这样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他们也不是很了解,只是接到文件让配合审车。
当记者表示有不少的车主、企业单位反映,审车时安装一台合格的GPS需交2000元、这样的价格是不是应通过采购招标程序向社会公布此信息时?该负责人表示,具体情况请记者到运输管理局了解。
回应:重新装备GPS与交警部门无关
针对大货车必须重新安装指定GPS定位器一事,周口市交警支队指挥室魏主任向记者回应称:“此事件与周口市交警支队无关,具体事情由周口市电信公司负责运作。”
对于记者提出的:“省级监控平台向全省各个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开放系统平台客户端,各相关运输企业应通过各自平台客户端接入到省级监控平台。那么,作为周口市电信公司运营商的平台客户端为何不向运输企业、银行等开放系统平台客户端?GPS公司若要置入周口市电信公司合作并网的话,还要向其缴纳巨额的相关费用吗?”魏主任表示不清楚,具体情况他还要正式地向周口市电信公司致函了解。
采访中,一位车主向记者表示出他的疑问:周口市交警支队的行政职能怎么会委托给不具备行政执法职能的周口市电信公司运营?这样会不会导致在相关费用收取上脱离市场和社会的监督而失去其公平、公正性?而对于河南省里的有关文件要求,周口市交警支队为何在不了解的情况下,就委托给了电信公司?其中是不是有很大的利益在里面?他们心里最为清楚。
据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厅和公安厅《关于下发〈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安监管[2011]85号)、周口市安监局、交通局、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周安监管[2011]85号)和周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下发的《关于加强道路运营车辆审验工作的通知》四份文件。事实上阻碍车主拿不到车辆年检合格证的是最后一个文件。
该文件中提到的“要将是否安装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的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系统接入市安监局、交通和公安部门共享的‘GPS系统平台’作为车辆审验的一项重要条件,未安装入网‘GPS系统平台’车辆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规定成了周口市交警部门涉嫌强卖GPS定位器最有力的借口。
记者查阅河南省安监局有关文件发现,文件中并没有指定安装何种GPS定位系统,而对于如何鉴定车主所装GPS定位系统是否符合平台要求等问题,也没有一个细化的要求。
GPS联网联控系统有效运行可使道路交通特别是重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这本是一项利民的大好举措,对于构建和谐安全社会环境有着重要的意义。周口市交警部门的这种做法如今却给当地车主造成了诸多困扰。
而(豫安监管[2011]85号)的要求也同时说明,减少资源重复利用、减少企业和车主的负担也是这项工作的重要环节。为此,这个系统平台是对企业和公司都是免费开放的,也是可以免费接入的。那么,在车上已有GPS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重新安装一个?交警部门此举是资源浪费还是有着其他的隐情?GPS系统价格为何差别如此大?是上级文件存有漏洞,还是相关单位借机渔利?
对此,本网将做跟踪报道。